經濟部因應能源轉型政策決定推動屋頂型太陽能光電重點,桃園市近年推動屋頂型太陽能光電以來,發電量大幅成長,市府經發局綠能辦公室今天上午表示,桃園屋頂型太陽能光電占8成8,年發電量總約3.3億度,其中工廠屋頂太陽能光電年發電2.7億度、占屋頂太陽能總發電83%最高,約可提供7萬多家庭用電,已成為市府太陽能光電推動主要目標。
經發局綠能辦公室指出,桃園推動屋頂太陽能光電總案場1695場、發電總裝置容量306MW、年發電量約3.3億度,其中全市工廠屋頂型案場877場、裝置容量254MW、年發電量約2.7 億度,約占83%,其餘為民間住家屋頂案場528案場、裝置容量9.3MW,公(國)有屋頂案場254場、發電裝置容量32.7MW及農舍屋頂案場36場、裝置容量10MW。
中華民國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理事許孟紀表示,桃園工廠很多,為鼓勵更多工廠屋頂加入太陽能光電,市府審核建管,應強制納入綠建築太陽能光電核發建照,目前依能源局規定契約用電5000KW用電大戶要做太陽能光電,桃園1萬家工廠占不到10%,工廠屋頂還有很大面積。
許孟紀認為,市府應比照台中、台南契約用電降到2000KW、800KW,否則8、9成工廠觀望,建議開放容積轉移、稅務減免等誘因,才能吸引工廠加入屋頂做太陽能光電,節約能源。